答:
您好,分清两类完全不同的情况,混淆了“投资时点资产评估增值”和“投资后内部交易未实现毛利”。
投资时点固定资产公允400、账面300(增值100),属于乙公司原本就持有的老资产,不是甲乙之间买卖产生的,不存在“未实现毛利”。乙公司按账面300提折旧每年60,投资方按公允400应提折旧每年80,差额20就是每年少计的折旧。所以每年调净利润时只减这20万折旧即可,2019调整后亏损=-4000-20=-4020,2020调整后利润=1360-20=1340。那100万增值不单独减、也不加回,因为它通过5年折旧(每年20)自然消化完。
只有“投资后双方互相买卖(内部交易)”才会出现“先减未实现毛利、以后实现再加回”的处理。本题明确“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”,所以绝不能用-100%2B20。
逐年结果:2018投资后9个月利润900,减折旧20×9/12=15,调整后885,份额221.25;加其他综合收益15,减分红50,长投=806%2B221.25-50%2B15=992.25。2019承担亏损4020×25%=1005,冲减长投992.25至0,余12.75冲长期应收款。2020盈利份额1340×25%=335,先恢复长期应收款12.75,余322.25恢复长投。故2020年末长投账面价值=322.25万元。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损益调整 221.25
贷:投资收益 221.25
借:应收股利 50
贷:长期股权投资—损益调整 50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其他综合收益 15
贷:其他综合收益 15
借:投资收益 1005
贷:长期股权投资—损益调整 992.25
贷:长期应收款 12.75
借:长期应收款 12.75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损益调整 322.25
贷:投资收益 335.25 这样能理解么